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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5
Aug 7
2008中国居奥运金牌榜首位,图片截图于www.126.com
Aug 20
  收费抑或免费,对于很多行业来说,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然而对于电子商务或者电子支付行业来说,这就是一个问题,而且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免费,这是中国所有的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在切入市场时普遍采用的策略。在迅速催熟市场的同时,免费也就成为这一市场自然而然的规则。正因为这样,2006年12月28日支付宝宣布收费才在业界引起了震动。支付宝的收费还没有真正实施,争论还在继续。在免费还是收费的争论中,中国的电子支付产业踯躅前行。

  2006年12月28日,支付宝对外宣布收费。对此,支付宝特意强调了几点:该费用收取针对淘宝之外的商家;费用的名号是技术服务费;暂定的收费费率从1%到1.5%不等,而且收费对于用户来说,也属非强制性执行。

  小心翼翼的姿态并不能掩盖支付宝收费的决心。虽然收费对于用户来说并非强制,但是在宣布收费的时候,支付宝已经宣称“用户可以选择不收费,但非付费用户将不能享受支付宝推出的特殊功能。”采用功能差异的办法,让非付费用户向付费用户转移,这不是什么难题。

  在支付宝宣布收费之后,尽管用户的反应褒贬不一,业界也是众说纷纭,然而其他第三方电子支付厂商却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冷眼旁观。在支付宝宣布收费之后,并没有出现新的“蚂蚁搬家”,甚至从这些厂商中获得直接的评论也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财付通认为,目前最重要的还是要加强第三方支付厂商自身平台的建设。去年12月初,财付通通过了中国国家信息安全评测认证中心的一级安全认证,成为国内首家经权威机构认证的在线支付平台。最近,财付通又推出了针对商户自助接入的自助申请系统,大大简化了中小企业商务网站接入财付通支付平台的流程。其他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大都采取了类似的态度。如近期快钱加快了合作拓展的步伐,与国美建立了大面积的合作关系,云网也在积极和其他购物平台展开合作。

  其实,冷眼旁观并不等于坐视不理。而壮大自己就是对支付宝最大的回应,毕竟有客户,才可能有其他的一切。对于收费问题,静观其变恐怕才是最好的选择。一旦支付宝收费顺利进行,也就为其他厂商的收费扫清了障碍;而一旦收费遇到抵制,不作为的做法显然会获得更大的利益。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由于服务提供上的差异化很小,各个支付平台对于商户的黏度并不是很大,同时商户的平台转移成本也很小。在这种情况下,支付宝如果在收费问题上处理不当,便很有可能引起商户的流失。不言而喻,其他的电子支付厂商将会是受益者。

  专家表示,其实各支付平台厂商冷眼旁观的背后,是一场博弈。能够通过各方利益的协调实现产业的稳步发展才是产业成熟的标志。而目前,服务提供商的利益缺位还表明电子支付行业离真正的成熟还有相当的距离。而真正走向成熟,产业环境、用户习惯,还有厂商行为都将会是至关重要的决定因素。

  支付宝在宣布收费之后,其他电子支付厂商对于收费话题的集体沉默或者说观望也表明了整个行业对于收费时代的期盼。虽然从免费走向收费的过程必然会面临诸多困难,甚至还会有意想不到的波折,但是,可以预见到的必然方向是,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利益缺位的状况将逐渐得到改变。

  在免费和收费的挣扎中,中国电子支付产业还将踯躅前行。
  
Aug 20
  1.主体资格和经营范围的风险。

  2006年7月,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在一份报告中对这一问题提出警示:目前依托于银联建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除少数几个不直接经手管理往来资金,将其存放在专用的账户外,其它都可直接支配交易资金,这就容易造成资金不受监管、甚至越权调用的风险。

  2.结算和虚拟账户资金沉淀风险。

  早在2005年11月2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在其发布的VISA国际组织委托的研究课题《现代电子支付与中国经济》报告中也曾警示:“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从事资金吸储并形成资金沉淀,如缺乏有效的流动性管理,则可能存在资金安全和支付的风险”。

  根据我们的研究,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在提供中介和信用中介的过程中,资金包括两类,第一类结算,第二类虚拟帐户的资金,两类资金怎么保证,谁来担保等风险点。

  3.期权安全的风险。

  由于网络安全所引发的电子支付过程的被盗等形象频繁发生,电子签名或数字签名在电子支付中的使用不足。另外,我们目前在电子支付中交易限额的中没有得到很好执行。

  4.《反洗钱法》带来的洗钱风险。

  央行在发布的《反洗钱报告》中称,网上银行在银行业务中占据的比重上升很快,而且交易大都通过电话、计算机网络进行,银行和客户很少见面,这给银行了解客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也成为洗钱风险的易发、高发领域。

  5.信用卡套现的风险。

  现有的规定就信用卡的管理办法,信用卡的条例也正在出台,根据信用卡的条例,利用信用卡套现的刑事责任将被明确。除了即将出台的信用卡条例外,还缺乏三个方面,像银行卡方面的条例,个人破产的相关条例,信用方面的法律。

  6.电子商务纠纷引发的连带责任风险。

  交易完全以后,在货物送到持卡人手里后,最后遭到拒付,拒付之后根据国际信用卡的惯例,是有六十日免费的,据查询他又没有收到货物。所以使得这个案子非常难打。

  7.虚拟性带来的欺诈风险。

  我们提出这些风险,并不是否定这个场,是从法律的角度,如何有效的预防这些问题。这是重要的主题,产生存在确实有必要的,生存空间非常广阔的。
Aug 20
  NPS(Netword Payment System)是电子商务中网上支付的交易平台,是连接消费者、商家和金融机构的桥梁,实现了Internet上的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功能。该系统具有安全、可靠、交易速度快、容量大、使用方便、易于扩充等特点。NPS系统为消费者网上购物提供了安全、便利的支付平台,还为商家开展B2B、B2C交易等电子商务服务和其它增值服务提供支持,使购买到完成付费的过程变得完整。

  1.消费者到网站选购商品。

  2.商家网站将消费者订单信息发送给NPS系统进行处理。

  3.NPS向银行发送支付请求。

  4.银行进行处理。

  5.银行反馈支付信息。

  6.NPS向商家发送支付信息,并通知商家送货。

  7.商家根据信息进行订单处理。

  8.消费者接收商品。

      9.NPS将货款支付给商家。
Aug 20
  2007年的1月,唐彬和关国光是在期待与焦虑的交织中度过的。

  唐彬是易宝支付(www.yeepay.com)的首席执行官,关国光则是快钱(www.99bill.com)的首席执行官。从2006年下半年到现在,他们和其他第三方支付企业都在密切关注着中国人民银行(下称央行)发放牌照的消息。

  这无疑是决定这些企业命运的关键时刻。如果拿到牌照,公司不仅可以继续经营下去,日子还可能会比现在好过;如果拿不到牌照,要么关门,要么被持牌者收购。

  所谓“第三方支付”,是指在电子商务企业与银行之间建立一个中立的支付平台,为网上购物提供资金划拨渠道和服务的企业。随着网上购物人群的增长,第三方支付已经越来越成为一个拥挤的行业,至少有40家企业正在网上展开激烈的竞争。按目前业内公认的说法,央行将首批发出10张左右的牌照,其余30多家拿不到牌照的公司将被迫退出市场。

  1月7日,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许罗德告诉《财经》记者,出台《清算支付管理办法》“时间不会太久了”。这一《办法》将规定企业申请牌照的具体手续,一旦出台,企业即可申请牌照。这个文件的出台,势必将成为央行将互联网纳入监管视野的一个开始。

  牌照与生存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历史大多很短。易宝支付2003年成立,快钱成立得更晚,是在2004年。这个行业中,迄今全球最成功的案例是PayPal,仅2006年三季度,PayPal的交易量即高达91亿美元。

  PayPal是最早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之一,创办于1998年。消费者网上购物付款时,因为要向素未谋面的商家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信息,会感到担心。有了PayPal,消费者只需放少量的钱,通过PayPal的账户付款即可。PayPal所起的作用,便是在银行账户与商家之间搭起桥梁。

  成立于1999年的上海环迅和北京首信,是中国最早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他们主要为B2C网站(企业对个人)服务,功能相当于插线板,把银行和商家连接起来,从中收取手续费。2005年前是电子支付公司的黄金岁月,公司数量不多,收入来源稳定。

  2005年后,市场环境急剧变化。从事第三方支付的企业猛增至40多家,同质化严重,各公司开始不计成本地抢占市场。2005年初,阿里巴巴推出支付宝,并实行免费政策,对市场的手续费率形成了巨大冲击。背靠淘宝、腾讯两棵大树,支付宝和财付通脱颖而出,交易量将其他电子支付企业远远甩在后面。

  但易宝的唐彬相信,公司仍可以在这两个支付工具外寻找到生存空间。“易宝支付的缺点是没有交易量很高的电子商务网站作为依托,但是,淘宝和易趣只占电子商务很小的比例,他们之外还有大量的交易要用到电子支付。比如,电子机票在2007年底有1500亿元的市场,电信行业的电子支付更是一个5500亿元的大市场。”唐彬认为。

  关国光则致力于发展平台。他介绍,快钱目前已经发展了1500万用户,2007年还会继续扩大。

  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企业家们面对媒体时表现的雄心相比,实际的经营状况却不容乐观。2005年之前,北京首信、上海环迅的利润率大概保持在总交易额的1%-2%。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利润率已下降至一半。

  易观国际的一份研究预测,2009年,中国B2C联网支付市场规模将达到41.15亿元,从2006年到2009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9.91%。在央行的牌照制度出台后,生存下来的企业将瓜分这个巨大的市场。

  易观国际分析师宋星测算,“中国大概有6万家B2C企业,除去朝不保夕的约5万家,比较专业且能提供持续服务的大约有1万家。如果将来是10个牌照,平均每家分到1000家B2C企业。”

  走进互联网

  电子支付企业的日渐增多和这个市场的迅速扩大,很快引起了银行监管者的注意。

  据淘宝网的资料,2006年全年,淘宝网交易总额突破169亿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80.2亿元的交易额增长了110%,超过易初莲花(100亿元)、沃尔玛(99.3亿元)在华的全年营业额。淘宝网的支付宝,也因此成为中国最引人注目的电子支付工具。

  2006年12月初,一篇题为“用支付宝,成功套现25000元”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给支付宝带来麻烦。这位网民详述自己如何利用支付宝的账户,通过虚假的交易,从信用卡套现。

  信用卡套现是央行明令禁止的行为。信用卡有透支额度和免息期,如果有办法套现,可以达到无偿占用银行资金的目的。此前,已经有一些不法分子在互联网上刊登广告,以“贷款中介”为名,帮助客户通过虚构POS机刷卡消费套现信用卡资金。2006年3月,央行和银监会专门发文处理此事。

  事后,支付宝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研发风险监控系统,监控到信用卡的违规操作行为。加上银行本来就对信用卡在网上交易有限额,比如,招商银行单笔最高350元。不过,这仍然没能阻止问题层出不穷。

  2007年1月,网上又有帖子广为流传,称支付宝的一位出纳人员卷走巨额资金,旋即引起轩然大波。虽然事后这一事件被认为是“竞争对手造谣”,但从中反映出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沉淀问题存在监管空白点。

  许多用户在电子支付工具的账户中有余额,由此产生的资金沉淀不可避免。这是行业普遍问题,只是支付宝的交易量最大,问题最为醒目。

  2006年7月,中国社科院金融所在一份报告中对这一问题提出警示:“目前依托于中国银联建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除少数几个不直接经手管理往来资金,将其存放在专用的账户外,其它都可直接支配交易资金,这就容易造成资金不受监管、甚至越权调用的风险。”

  第三方支付的另一个主要潜在威胁是洗钱。2006年10月,反洗钱国际组织——金融行动工作组(FinancialActionTaskForce,下称FATF)的一份报告称,互联网支付特别让FATF担心,因为用户可以在网上匿名开立账户,所需仅是信用卡和银行账号,有时甚至只是一张长途电话卡。信用卡与银行卡还能追溯到个人,长途电话卡可以匿名购买,根本无从追到个人记录。

  该报告还称,互联网支付与互联网赌博业互相推动,使互联网赌博年收入120亿美元。各国监管法规不一致,构成监管的最大难题。比如,2001年,美国许多信用卡公司因为担心用户的违约风险,开始拒绝处理互联网赌博交易,但对美国用户影响不大,他们只需转用海外的互联网支付工具即可。

  监管与争议

  2006年3月,唐彬、关国光和其他八名同行的代表一起,受邀参加了央行的一次座谈会,讨论《支付清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在此之前的2005年10月,央行推出了《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从银行角度出发,对银行与电子支付平台的交易作出了一些细致规定。2005年6月,央行第一次发布了《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06年3月的座谈会上,央行又小范围地提出新的征求意见稿。这也是目前已知的最新版本。

  据了解,央行的监管集中在“准入要求”和“业务监管”两个方面。2005年版征求意见稿,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影响最直接的,是资本门槛和外资比例限制。资本门槛分成全国、区域和地方三档,对应的最低限额分别是1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外资不得超过50%。

  而2006版的征求意见稿,将资本门槛分为全国和省两档,全国还是1亿元,省一级则是3000万元;外资比例限制更为严格,改为不得超过25%,进一步将PayPal等外资排除在门外。

  2006版新增的条款,集中在内部控制上,主要是保证金管理和设立风险基金。按照草案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可以向商户收取保证金,但需支付保证金利息;保证金应专户存放于商业银行,且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专户。每个银行营业日,企业还需按下午3点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余额提供50%的现金担保;用于担保的现金专户存放,不得使用。

  第三方支付公司每年还需从业务收入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基金,不得用作任何形式的投资和担保。另外,第三方支付公司需配合有关部门的反洗钱工作,及时报告可疑交易信息。

  不过,这一套办法时至今日仍未出台。一家国际发卡组织的一位消息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主要原因即在于该《办法》想把所有从事支付清算的组织“一网打尽”,全部进行规范,其中既包括VISA、万事达这样的跨国公司,也包括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数据商等等。

  “要把这些产业链中的不同主体,以统一的口径出示管理办法,非常困难。”这位消息人士称。

  此外,此次广为流传的央行控制牌照发放数量的做法,也受到了一些来自企业的批评。一位跨国公司人士称,国外少有对电子支付企业实行牌照制度的先例。“牌照在美国,只要资质符合就批;而在中国,一旦发牌照的权力掌握在政府手中,批与不批有更大的不确定性。”

  一家国际信用卡组织的一位高层对于发牌照则较为理解。他认为,互联网是一个发展非常快的行业,而制订一部法律可能需要两年的时间,发牌是一个比较快的能达到管理目标的途径。

  在央行的触角刚刚伸向互联网的同时,著名的PayPal早已被逐渐纳入美国银行业的监管体系。PayPal必须遵守银行监管的大部分规定,已经主动限制了许多可能会引起监管者注意的业务,包括为网络赌博提供支付、为色情网站提供支付,以及为未经允许购买处方药者提供支付。

  “我认为,法律和监管的挑战总是会妨碍这家公司的发展。他们不会让这家公司倒闭,但他们会阻碍这家公司做新的、创新的事情。”一位写了《PayPal战争》一书的PayPal前高管EricJackson说。

  那么,中国的监管方式将会给这个行业带来多大的影响呢?
Aug 20
  所谓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些和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提供的交易支持平台。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交易方式,第三方支付可以比较有效地保障了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在不需要面对面进行交易的电子商务形式中,第三方支付为保证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因此随着电子商务在国内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支付行业也发展得比较快。

  无数行业发展史表明,初期国家为了支持某行业的发展,总是给其提供宽松的环境,甚至对一些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的行为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但发展到一定程度特别是高速发展的时期,国家有关部门就会插手进行管理,提供必要的、有效的规范、监督与管理,以保证行业继续健康发展。

  央行高官近日提出,“一些市场创新产品,如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在缺乏规范约束的情况下发展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需要相应的法规制度进行规范管理”,而网上支付、移动支付是第三方支付主要的运营形式,很明显高官的这句话就是向第三方支付行业传递一个明显的信号:要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治理了。

  第三方支付行业确实到了该治理的时候了,无序竞争使各家的利润不高甚至在亏损中经营,没有造血功能行业生命力就不强。目前大多数第三方支付平台还是靠收取支付手续费,即第三方支付平台与银行确定一个基本的手续费率,缴给银行;然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个费率上加上自己的毛利润,向客户收取费用。但是由于竞争的残酷,为抢占更多的客户,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甚至不惜血本,将向客户的提成份额一降再降,优惠条件层出不穷,不少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很长时间一直在赔本赚吆喝。

  除了第三方支付企业之间的残酷竞争外,原来第三方支付所依赖的银行也逐渐从幕布后走向前台,大有取代第三方支付企业之势。当初,第三方支付企业出现时,银行认为第三方支付有利于为自己发展新业务,且不管这些支付企业怎么折腾,也都不会威胁到银行自身在这个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也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使得银行对于当初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能够持一种比较开明宽容的态度。而最近银行好象对于网上支付的这块肥肉也产生了兴趣,目前,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等都已经在网上电子支付投入了很大力量,除此之外,央行批准的15家外资银行准许在中国开办网上银行,这无疑会在今年年年底中国银行业开放之后对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造成致命冲击。

  最后必须要提及的是当前第三方支付企业背后往往有外资、内资或知名电子商务网站等资金较为雄厚的投资者支撑,在当前为了占领地盘微利经营甚至亏本经营的时期,投资者的支持与否甚至能决定第三方支付能否生存下去,但当前大环境的投资趋冷将使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生存环境更加恶劣。

  根据如上分析,可知在不远的将来第三方支付行业将会掀起一场整风与洗牌合二为一运动,在这场运动中,大愚认为当前第三方支付企业肯定会有不少企业会消失(被兼并或倒闭),但留下来的第三方支付企业日子也不会太好过,因为它受银行业的网上支付及电子商务平台自身的电子支付的夹击,除非国家规定电子商务平台不能有自身的支付平台,这样也许会给第三方支付留下发展的空间。

  当前,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的关系比较微妙。第三方支付一旦做大,将与银行的网上银行及网上支付抢生意,甚至有可能会取得银行牌照、变身做零售银行的可能,因此它的靠山银行绝对不会养虎为患。反过来说,第三方支付也为将来银行推出网上电子支付业务扮演了排头兵冲锋陷阵的角色,使银行网上电子支付业务的推出更容易一些,因此银行目前也不想做得太绝,把其扼杀在摇篮中,这有点卸磨杀驴之嫌。但还是那句话,在商场上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

  第三方支付与银行的业务冲突目前看来不是很明显,但在不远的将来就会越来越明显,但如前所述,由于第三方支付在以前也为银行做了不少有益的事,马上翻脸扼杀第三方支付银行可能也有所顾忌,因此银行业为了避免同第三方支付企业撕破脸,就曾给第三方支付企业指出一条出路,某银行行长就曾直言不讳的表示:“如果是C2C的形式,第三方支付就很有存在的必要。因为卖家众多、也比较零散,管理需要耗费很多时间,银行的精力有限;但如果是B2C,一些大商户不见得比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力弱,在这种情况下,银行直接介入就可以了。”言下之意,第三方支付还是到C2C去发展吧。可是C2C平台基本上都有自己的支付平台,这条路能走得通吗?
Aug 20
  2005年6月之前,是中国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发展的良性时期,当时从事第三方电子支付的企业在10家左右,其中规模较大的企业包括上海环讯、北京首信、银联电子支付、IPAY和网银在线等。大部分公司处于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企业利润也非常可观,商户同支付企业之间除了年费之外的利润分成大致在1%-2%。

  但随着银行本身对网上支付的觉醒和热衷,以及支付宝、贝宝等多家国内外电子支付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整个行业处于“价格战”之中。为了抢占市场,很多第三方电子支付企业采取降低交易手续费的策略,有些企业甚至不惜“倒贴”,零利润或者负利润去吸引商户。

  2006年初,首信集团将其电子支付平台“易支付”以250万美元卖给香港公司PayEase,被称为国内电子支付企业洗牌的开始。2006年3月,YeePay又并购了西部支付,国内的其它支付企业,也都在借助种种方式扩张自己的规模。但即使如此,截至到2006年7月仍有支付宝、贝宝、首信易支付、腾讯财富通,环迅、网银在线、云网,上海快钱,Yeepay,汇付天下等50余家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活跃在网上支付市场。绝大多数企业都受限于盈利难题,盲目的无序竞争让各企业的利润大幅缩水。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的性质到底是金融公司还是技术公司,也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面对种种不确定的政策与法律风险,电子支付企业在业务选择和创新上也是小心翼翼。

2007-06-12 18:29  来源: eNet硅谷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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